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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》(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221号),市场采购贸易方式,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,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。市场采购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“1039”,全(简)称“市场采购”。
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。
市场采购贸易的优点
1.免增值税 — 免征不退。
①解决市场商户“单小、货杂、品种多”的无票出口贸易;
②为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新增阳光通道。
2. 通关便利 — 简化申报。
①实行简化申报,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,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;
②其余商品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中“章”为单位进行归并,每“章”按价值最大商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,货值、数量等也相应归并。
3. 收汇灵活 — 允许多主体收汇。
①允许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。
②允许出口外贸公司、市场供货商、境外采购商、采购中介等贸易主体开立外币结算账户,并根据贸易背景进行收汇结汇。